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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青年职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,提高青工安全意识,使“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”创建活动更加规范化、制度化,促进公司安全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,根据共青团中央《关于在全国企业中开展创建“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”活动的通知》(中青联发〔2001〕24号,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文件精神,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创建“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”活动是指以青年职工为主体,以安全生产示范为导向,以安全思想教育、安全技能培训、安全监督管理为内容,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为目的的群众性安全实践活动。创建“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”活动的口号是“安全生产、青年当先”。 第三条 “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”活动应坚持内容与形式相统一,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。各单位已经开展的青年安全生产活动,要在名称和操作上逐步向创建“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”活动并轨,要紧密结合行业与岗位的实际,按照企业创一流的标准,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。 第二章 基本条件 第四条 “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”的创建集体既可以是基层生产单位或班组,也可以是生产单位或班组中的某一个具体岗位。创建集体中35周岁以下的青年应占该集体职工的70%以上,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;若创建主体是具体岗位,该岗位的青年职工平均年龄不超过35周岁。 第五条 创建“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”的集体必须文明从业,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要在同行业中领先。 第六条 “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”活动应悬挂了创建“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”标志,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规划,采取行之有效的创建措施,创造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,具有鲜明特色,取得了有代表性的先进经验。 第七条 创建集体应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,符合专业安全标准,在一年内无安全生产事故,无违章指挥、无违章作业、无违反劳动纪律现象,集体成员能自觉做到不伤害自己,不伤害他人,不被他人伤害,有较高的安全生产技能。 第三章 活动组织 第八条 “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”的创建活动由公司团委会同安环部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,对创建活动进行组织、指导、申报、考核、命名及表彰。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办公室设在公司团委。 第九条 “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”的创建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,明确创建集体的相关成员,指定专人担任岗长或副岗长,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工作。 第十条 “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”的创建单位要把创建“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”活动与“青年文明号”、“青工五小”、“青年岗位技能能手”和“青年志愿者”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,发挥综合优势,整体推进工作。要建立创建活动的相关档案,不断规范创建程序,确保创建活动健康有序。 第四章 创建措施 第十一条 以电视、网络、报刊、板报、安全生产会议等为阵地,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、规章制度,通过悬挂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标语,开展事故反思,组织事故案例教育等活动强化青年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,增强青年职工投身安全生产实践的主动性和紧迫感,自觉实现由“要我安全”到“我要安全”和“我会安全”的转变。 第十二条 把安全生产培训作为培养青年岗位能手的一项重要内容,纳入青年职工技术业务培训序列,通过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,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等方式,组织青年职工系统地学习掌握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。 第十三条 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、岗位危害因素排查等以安全生产为内容的岗位练兵、技术比武活动,帮助青年职工提高安全生产操作技能,增强安全生产和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。 第十四条 建立并完善安全性评价制度,指派安全生产经验丰富的青年职工担任岗位安全监督员,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,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考核,制定相应奖惩措施,增强青年职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。 第十五条 定期组织职工开展安全大检查,消除各种生产隐患。采取召开事故隐患现场分析会、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等方式,组织青年职工为企业安全生产献计献策。 第五章 考评表彰 第十六条 申报公司级“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”必须具备创建的基本条件,对照《萍钢公司“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”活动考核细则》自评分在85分以上,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上报。 第十七条 在公司级“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”申报创建集体中择优推荐上报,获得上级表彰的集体(班组或岗位)将给予一定的奖励。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萍乡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负责解释。 附件2: 萍钢公司“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”活动考核细则 一、机制建设(20分) 1、建立领导小组。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“青年安全示范岗”创建活动领导小组,创建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序列。 2、制定创建计划。明确创建目标和保证措施,特别是一线岗位应制定岗位和岗位各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,明确本岗位的班长、副班长、安全员、技术员、组员等岗位的安全职责,人人签订责、权、利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书,把安全生产、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到每个成员,真正做到“凡事有人负责、凡事有据可查”。 3、建立考核奖惩制度。制定岗位安全考核实施细则,根据每个成员的安全职责和工作实绩,按月进行考核,兑现奖惩措施,克服平均主义,奖优罚劣。 二、安全教育(20分) 1、岗位成员要熟悉“青年安全示范岗”的相关要求、标准和知识,并每月研究争创工作和记录工作内容。岗位负责人应参加 “青年安全示范岗”的专题培训。 2、通过电视、网络、报刊、板报、安全生产会议等宣传渠道,广泛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、各项安全标准和安全知识,在操作现场或岗位操作室内应有醒目的安全宣传标语。 3、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组织开展观看安全录像、安全竞赛、危害因素排查、查找事故隐患、事故反思等活动,举办因违章指挥、违章作业、违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案例教育等学习活动,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,强化青年职工的安全意识。 三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(35分) 1、创建集体应落实安全责任制,并根据本岗位实际情况,确定目标,制订相应的、切实可行的技术和组织保证措施。 2、创建集体应强化内部管理,严格规章制度的执行,积极开展“团员身边无违章”、“团员身边无事故”活动,严格安全操作规程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,针对本岗位工作特点,有的放矢、对症下药,从“突出重点、解决难点、创造特点”入手,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,杜绝违章行为。 3、创建集体应抓好日常管理,认真组织开展“安全生产月”、安全竞赛等活动,结合活动的开展,对安全生产组织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回顾、检查和总结。 4、创建集体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台帐,安全管理台帐分类整理、内容详实、记录及时、字迹工整、保管良好。 四、安全生产技能培训(15分) 1、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。针对安全生产、安全操作中的薄弱环节,通过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的培训考试、反事故演习、岗位危害因素排查和防范训练、技术比武等活动,采用互帮互学、现场讲解、跟班实践等形式,帮助青年职工提高和掌握安全生产技能和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。 2、积极应用安全生产先进管理经验和办法。积极学习应用安全生产、教育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安全质量标准,紧密结合本职岗位,从台帐资料管理、业务技术培训等方面入手,推动集体管理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,提升管理水平。 五、安全生产特色性工作(10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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